關于印發《2015—2019年連州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關于印發《2015—2019年連州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
來源:連州市科技和農業局 發布時間:2016-12-31 00:00:00 字體大小: 大 中 小 瀏覽次數:-
關于印發《2015—2019年連州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
建設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鎮(鄉)人民政府:
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5—2019年連州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連州市科技和農業局 連州市財政局
2016年12月31日
2015—2019年連州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為做好我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進一步促進我市漁業結構調整,保持漁業健康發展。根據省海洋與漁業局《關于印發<廣東省國內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粵海漁〔2016〕88號)、《省海洋與漁業局 省財政廳關于提前下達中央財政2016年暨2015年度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指標計劃的通知》(粵海漁〔2016〕136號)、《清遠市農業局 清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5-2019年清遠市內陸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調整總體實施方案》(清農〔2016〕203號)和《清遠市農業局 清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5-2019年清遠市內陸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實施方案》(清農〔2016〕20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嚴格貫徹國家調整漁業油價補貼政策的工作部署,根據“保民生、保生態、保穩定”的目標,以調整資金使用方式為手段,健全支撐保障和激勵約束機制,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主要支持推動發展現代水產養殖業,加快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支持標準化池塘改造、工廠化養殖、循環用水、廢水處理、給排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升級等。支持特色水產品種養殖,推進建設漁業示范園(區),配套完善水產養殖常用檢測儀器設備,開展防疫檢疫,推行標準化、無公害、健康養殖,促進水產養殖業持續健康發展。
優化漁業產業結構調整,推動我市現代漁業轉方式、調結構,實現跨越式發展。
二、扶持項目
發展現代水產養殖業,加快水產養殖業轉型升級,支持標準化池塘改造、工廠化養殖、循環用水、廢水處理、給排水設施建設和改造升級等。支持特色水產品種養殖,推進建設漁業示范園(區),配套完善水產養殖常用檢測儀器設備,開展防疫檢疫,推行標準化、無公害、健康養殖,
三、扶持對象
在連州市范圍內取得合法許可的連片規模水產養殖企業或個人。
四、獲取扶持條件
1、持有有效的證書證件。需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域灘涂養殖許可證》,并在有效期內。
2、規模化的水產養殖企業或個人。養殖水面面積連片80畝以上,或年產量達100噸、產值200萬元的工廠化企業,企業范圍內不設加工場、禽畜養殖場,未受工業、農業、禽畜養殖污染,取得工商注冊登記,有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有完整的水產養殖規范制度的企業或個人。
3、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可優先扶持:獲得省、市農業龍頭企業稱號;企業或個人產品、產地獲得“三品一標”;名特優水產養殖;獲得省、地級市相關獎勵。
五、扶持資金
由每年清遠市下達到我市各年度切塊資金,用于開展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每個扶持單位資金安排不超過20萬元,具體資金額度視項目實際情況而定。
六、工作程序
1、申請:由每年清遠市下達到我市年度切塊資金后,科技和農業局將掛網公示相關扶持內容,企業在規定的時間范圍內申請上報,逾期不再受理,申報材料必須有所在鎮(鄉)政府意見。
2、初審:科技和農業局受理申請后,由局內相關技術人員組成的專家評審小組對企業申報材料進行評審打分,高分獲扶持的單位報局班子領導審核決定。
3、審核:專家評審小組的初審結果交由科技和農業局局務會議班子集體討論審核,將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五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和公眾的監督。
4、發放:扶持資金實行先建后報,項目完成后,由企業申請驗收,科技和農業局組織專家評審小組進行實地核查驗收,驗收合格后報局班子討論審批,再按財政報賬制度報賬發放扶持資金。
七、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鎮(鄉)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提高對補貼政策調整的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主體責任,地方各級政府要成立政府領導牽頭,相關部門領導參加的漁船油價補貼工作領導小組,建立健全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各司其職、協同配合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結合本地實際制訂實施方案。
2、加強審核和監督檢查。各鎮(鄉)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資金扶持項目申報相關信息的審核。漁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鄉鎮申報工作的指導,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本方案為我市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金支持水產養殖基礎設施建設工作實施方案。
各鎮(鄉)政府和各有關部門在執行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應及時反饋。
附件:1、連州市2016年度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補助資
金增殖放流工作實施方案
2、連州市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中央
補助資金(增殖放流)實施方案
連州市2016年度漁業成品油價格改革
補助資金增殖放流工作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要求,加強水生生物資源的增殖保護,恢復生態平衡,實現可持續、健康發展的目標。根據《清遠市農業局、清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5—2016年度清遠市內陸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清農〔2016〕204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實施背景
近年來,隨著工業化、城市化發展,加上攔河大壩、水質污染等因素造成漁業生態環境不斷改變,我市連江河的魚類天然產卵場所不斷被破壞,野生魚類親本不斷減少,魚類資源日漸枯竭,部分種類已處于瀕危的境地。受攔河壩增多和工業廢水影響,連江流域原來的水域環境條件已經徹底改變。為保護和恢復連江流域漁業資源,促進連江流域漁業可持續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我市積極采取了增殖放流這種有效的手段,在各級政府的重視和漁業部門的協調下,我市在近二十多年來不間斷開展人工增殖放流活動,取得了良好的生態效益和社會效益。
二、實施單位
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為本方案實施單位。
三、加強組織領導
設立以連州市科技和農業局副局長黃益彬為組長、連州漁政大隊大隊長黃章華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連州漁政大隊,負責本次增殖放流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保證有關工作有序開展。
四、實施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3月—2017年6月,其中:2017年3月—2017年4月期間通過政府招投標采購的方式確定魚苗供應單位;2017年5月-2017年6月組織魚苗采購和放流活動,具體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
增殖放流地點:連州市親水平臺和漁政碼頭兩個放流點。
五、主要內容
(一)魚苗采購
向具備資質的水產種苗場發出邀請,通過招投標等方式進行魚苗采購,確保采購質量,招投標增殖放流品種為:鯽魚、鯉魚、草魚、鯪魚和廣東魴等連江流域常見魚類,詳見附表《連州市2016年度增殖放流油補資金安排表》。同時成立魚苗驗收組,嚴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的要求驗收放流魚苗,保障放流苗種質量,確保增殖放流的開展效果。
(二)開展增殖放流
一是通過開展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改善野生魚類資源枯竭的現狀,補充連江魚類的種群數量,維護水生生物多樣性;二是通過舉辦增殖放流活動,引導社會各界自覺參加放流活動,擴大增殖放流活動的后續影響力,促進江河漁業資源良好恢復;三是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等媒體宣傳保護水生態知識,制作宣傳海報、宣傳手冊等宣傳物品,派發給廣大人民群眾,借助媒體宣傳,提高群眾保護漁業生態的意識。
(三)后期保障
一是放流后實施放流區域禁漁措施,保證放流魚苗的成活和生長;二是對放流后漁業資源進行跟蹤評估監測。
六、資金使用和管理
根據《清遠市農業局清遠市財政局關于印發<2015-2016年度清遠市內陸漁業捕撈和養殖業油價補貼政策實施方案>的通知》(清農〔2016〕204號)文件精神和要求,下達我市漁業資源保護(增殖放流)工作資金20萬元用于購買增殖放流所需魚苗(具體內容見附表)。項目資金通過政府采購方式確定供苗單位,資金由財政部門直接撥付供苗單位,確保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增殖放流工作由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具體實施,并由連州市科技和農業局和連州市財政局進行監督,確保專款專用。
附表:連州市2016年度增殖放流油補資金安排表
附表:
連州市2016年度增殖放流油補資金安排表
注:供應單位在增殖放流指定時間將魚苗打包、運輸到放流地點并提供發票。
連州市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
中央補助資金(增殖放流)實施方案
為做好水生生物資源的增殖和養護工作,切實保護江河漁業資源,恢復生態平衡,促進江河漁業生產可持續健康發展,造福社會、造福子孫后代。依據清遠市財政局(清農財〔2016〕156號)轉發廣東省財政廳《關于安排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粵財農〔2016〕219號)、連州市財政局《關于下達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中央補助資金的通知》(連農財[2016]110號)精神,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承擔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中央補助資金(淡水經濟物種增殖放流)15萬元的項目任務。為保證任務的順利完成,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關于建設生態文明的戰略部署,和中國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行動綱要的要求,切實加強漁業資源的增殖保護,維護生物多樣性,構建人與自然和諧的良性生態,實現可持續發展戰略,建設美麗中國、幸福中國,造福子孫后代。
二、組織領導
設立以連州市科技和農業局副局長黃益彬為組長、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大隊長黃章華為副組長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連州漁政大隊,具體負責本次增殖放流相關工作的組織、協調,保證增殖放流工作有序開展。
三、放流時間、地點
時間:2017年2月—2017年5月,其中:2017年2月—2017年3月期間通過政府招投標采購的方式確定放流魚苗供應單位;2017年4月—2017年5月組織魚苗采購和放流活動,具體時間視實際情況確定。
增殖放流地點:連州漁政碼頭放流點、保安鎮放流點。
四、魚苗采購
通過政府采購招投標等方式進行魚苗采購,確保采購質量,招投標增殖放流品種為:青魚、草魚、鰱魚、鳙魚、赤眼鱒、黃顙魚和鯪魚,詳見附表《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中央補助資金(淡水經濟物種增殖放流)資金安排表》。同時成立魚苗驗收組,嚴格按照《水生生物增殖放流管理規定》的要求驗收放流魚苗,保障放流苗種質量,確保增殖放流的開展效果。
五、開展增殖放流
一是通過開展人工增殖放流工作,改善野生魚類資源枯竭的現狀,補充連江魚類的種群數量,維持水生生物多樣性; 二是通過舉辦增殖放流活動,引導社會各界自覺參加放流活動,擴大增殖放流活動的后續影響力,促進江河漁業資源良好恢復;三是通過電視、電臺、報紙等媒體宣傳保護水生態知識,制作宣傳海報、宣傳手冊等宣傳物品,派發給廣大人民群眾,借助媒體宣傳,提高群眾保護漁業生態的意識。
六、后期保障
一是放流后實施放生區域禁漁措施,保護放生魚苗的生長;二是對放流后漁業資源進行評估監測。
七、公示制度
嚴格實施公示制度,在每次漁業資源增殖放流周期均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公式內容包括放流區域、時間、品種、規格和數量等有關情況,以書面形式向社會公示。放流當天邀請地方政府、各相關單位、新聞媒體、漁民代表等一起參加放流活動,接受社會監督。
附表: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與漁民轉產中央補助資金(淡水經濟物種增殖放流)資金安排表
附表:
廣東省漁政總隊連州大隊2016年漁業資源保護
與漁民轉產中央補助資金(淡水經濟物種
增殖放流)資金安排表
注:供應單位在增殖放流指定時間將魚苗打包、運輸到放流地點并提供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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